什麼是『愛情』??(4/13)

2019041312:54
 



【愛情】

相互愛慕的情愫。多指男女相戀的情意。

「愛」,形聲字。從「心」,從「夊」,「旡」聲。「夊」表行走。
「旡」有飲食後逆氣不息的意思。「愛」是施行仁惠而不停息。
「愛」也有喜歡的人事物、親慕的情感、喜歡、關懷、珍惜的意思。

「情」,形聲。 從「心」,「青」聲。
「青」是天空的顏色,有明顯可見的意思。
所以人心發於本性,而顯現出來的喜怒哀樂,稱為「情」。
「情」也有彼此交好的關係、狀況的意思。

想像一下,世間如果沒有「愛情」這回事,我們衣食住行的形式會不會改變?
文化、經濟、商業甚至政治活動的面貌與內容,是否會不同?

有人認為「愛情」是人類各型生活遊戲的一種;
有人認為「愛情」是偏差錯亂行為的大集合;
也有人稱「愛情」為「借問情為何物,直叫人死生相許。」

「愛情」究竟是什麼?
為什麼它能橫亙古今、超越種族,在人類文化中綿延不絕,吸引這麼多注意力?
成為那麼多詩歌、樂曲、繪畫、雕塑、文學、戲劇及電影的主題?
創造出那麼多喜悅、感動、激情、犧牲、忌妒、傷痛、絕望與死亡?
它既可令人生,也能致人死,如此威力來自哪裡?

我們可以說「愛情」是一種自覺與不自覺、有意識與無意識、理性或非理性的「創造」。

多半人認為「愛情」是感性的、非理性的、無理可講的、全憑感覺的、
難以理解的、命中注定的、可遇不可求的…。
有些人認為愛情是條件式的:
如果你夠年輕、夠美麗、夠帥、身材夠好、夠有錢、夠有權勢地位、夠聰明、嘴巴夠甜、
夠會完手段…。
有些人乾脆直接承認「愛情」是自己承擔不起的奢侈品。

這些攸關「愛情」的定義與想法究竟來自哪裡?

基本上「人」是由三個部分所構成:身體、心靈與精神。

身體是物競天擇的產物,它透過基因中的生存記憶,以殺戮、利用其他較低等生物來維繫自身的生存。
那些罵人「畜生」或聲稱人是「動物」的人,不過偏頗地把人看做只是「身體」。
而形容「愛情」是一種化學反應、荷爾蒙作怪的人,指的是「身體的愛情」,那是一種異性相吸、生物傳宗接代的自然吸引力。

心靈是個人類生存過程中,大量依賴與用來判斷、抉擇的資料庫。
這個資料庫所貯存的是過去的經驗與學習。
然而此人未必真的意識到這些既存經驗與學習對他的影響,也未必曾經檢視、分辨與篩選過這些經驗與學習。
這些經驗與學習所涵蓋的不僅是意義、概念、想法,還包括感受、情緒與正負面能量。

上述攸關「愛情」的定義與想法即全來自於心靈,也是「愛情」被稱為人類行為中最偏差錯亂一部分的導因。
如果一個人未意識到自己的所謂「愛情」乃是來自於不知來源、未經檢視、分辨、
篩選過的意義、概念、想法、感受、情緒與正負面能量的影響,
這樣的「愛情」怎能不偏差錯亂呢?
你只要看看那些以 「一見鍾情」、「遇到真命天子」為開場,卻以心碎、悲劇「因瞭解而分開」收場;
那些纏綿悱惻、難離難捨而相處時卻相互折磨、彼此傷害;
那些悲怨、投訴家暴卻持續每個婚姻都家暴;
那些搞到身體衰竭、精神耗弱、無心積極正常生活、丟棄殃及下一代的「愛情」,
就明白無理性、無意識下的「心靈愛情」是怎麼回事。

而「精神的愛情」才是最值得人類歌頌與嚮往的。
這樣的愛情不是以「贏得」、「擁有」、享受「自己的感覺」與「個人幸福快樂」為目的,
它一點都不花俏,也不打算吸引對方的注意力。
它以「奉獻」、「照顧」、給予「自由」、「健康」、「快樂」、「未來」為依歸。
這樣的「愛情」建立在瞭解、關懷、服務上,是真誠、忠實的。
是以對方最大生存為目的的。
這樣的「愛情」在人世間少有,因為它只來自於真正的勇者與智者。

這三種「愛情」與「創造」的關係是什麼呢?
「身體的愛情」不用說「創造」了其他的身體,基因與血脈的延續;
「精神的愛情」有意識地持續「創造」良好關係與雙方的生存;
至於「心靈的愛情」則無意識地受制於過去的經驗與學習,「被創造」出失控的情緒、行為、問題與狀況。

一個人一生的「愛情路」走得如何,端看自己身上以上三者的結構比例,
而這些結構比例是可以而且有方法改變的。
不知道而想改變的人可以詢問新文明書店的技術人員。

此外,想瞭解更多人類的「愛情」嗎? 可以閱讀人類心靈科學「戴尼提」一書中的「愛情」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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